中紀委巡視後一、二把手被免報道稱免職“不因貪腐因不和”

  三峽集團整改情況著重講“班子和諧”
  中紀委昨天對外公佈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黨組通報中央第九巡視組反饋意見整改情況(以下簡稱“通報”)。審讀整改情況通報,其中多處文字表述強調領導班子要和諧、主要領導要充分溝通。這也從一方面印證了“兩名原主要領導被免職疑因不和”的說法。
  根據通報,三峽集團已按黨紀政紀處理1人,準備另行處理2人。對巡視組指出的5名帶病上崗人員,紀檢組經反覆調查研究形成了處理意見。
  京華時報記者孫乾
  兩主要領導雙雙被免
  2013年10月29日至12月30日,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進行了為期兩個月的巡視。在公佈巡視意見一個月後,2014年3月24日,三峽集團召開幹部大會宣佈,董事長曹廣晶、總經理陳飛雙雙被免職,另有任用。兩人職位分別由國務院三峽辦副主任盧純、大唐集團副總經理王琳接替。4月,陳飛調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三峽工程稽查辦公室)副主任。5月,曹廣晶調任湖北省副省長。
  中組部副部長王京清在這次幹部大會上表示,黨中央和國務院的上述決定,是“結合中央巡視組和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央督導組掌握的情況,經過慎重研究做出的”。
  被免疑因“領導不和”
  中央第九巡視組對三峽集團進行巡視之初,組長侯凱即表明來意,“本次巡視工作重點是檢查監督領導班子及成員,特別是主要負責人。”2014年2月17日,巡視組反饋情況,明確指出三峽集團的一些問題,包括有的領導人員親友插手工程建設,一些招投標暗箱操作,辦公用房等方面違反“八項規定”,“三重一大”事項決策不規範不透明,選人用人工作問題比較突出。
  儘管兩人被免被證實與巡視相關,但是如此大型國企的董事長與總經理同時被免職的消息還是引發了外界熱議。坊間認為,大型央企“一、二把手”同時被免,情況極為罕見。同時,在公佈曹廣晶、陳飛二人被免職的消息同時,明確說明兩人另有任用。基於上述分析,有輿論認為,二人被免的主要問題並非“貪腐”。
  另據媒體報道,三峽集團領導層不和,幾乎是“公開的秘密”。巡視期間,巡視組廣泛開展個別談話。其中一位接受談話的人士告訴媒體記者,他談的一個重點就是“領導班子要選好,要團結”。同時,針對三峽集團上述人事震蕩,一位央企中層對記者表示“非同尋常”,“一般為了保持穩定,會動一個,留一個,除非班子太不團結”。
  整改情況強調“和諧”
  在上述背景下,審讀三峽巡視意見整改情況通報,要求領導班子和諧的表述遍佈其中。
  對於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的相關整改舉措,通報所用筆墨較多。通報明確稱,凡屬“三重一大”事項特別是重大投資事項,都要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原則,由黨組會或黨組擴大會集體討論決定。
  在會務程序、溝通細則等方面,巡視整改通報也做了較為詳細的部署。通報提到,要認真做好會前調研和溝通。重大事項上會前,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經過多方論證,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充分溝通後再提交會議決策。認真做好會議準備工作,黨組會議題提前2-3天提交黨組成員,杜絕臨時動議。
  在黨組會議討論重大事項時,黨組成員應充分發表意見,黨組書記最後發表結論性意見,形成會議決議,必要時實行票決制,防止個人說了算;若討論中存在嚴重分歧,應暫緩決策。
  在整改選人用人權過於集中的問題時,通報提到,要健全完善集團主要領導、組織人事分管領導、業務分管領導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上的會前溝通醞釀機制,儘量做到達成一致意見後提交黨組會議研究。黨組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時,必須保證與會成員有足夠時間聽取情況介紹、充分發表意見,防止主要領導個人說了算。
(原標題:三峽集團整改情況著重講“班子和諧”)
(編輯:SN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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